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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5-10-10

一、招生单位简介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为国家服务、科研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及社会公益和行业服务是中规院的四项主要职能。

中规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人社部批准设置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等学术团体的挂靠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等的二十余个二级专业学术委员会挂靠在中规院。

我院现有职工2300余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8人,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2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880余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正高级职称250余人,形成了一支专业队伍齐全、人才荟萃、实力雄厚的城乡规划科技队伍。

二、招生类别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全日制类型。培养过程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生在高校集中完成课程学习,在我院完成科研训练及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毕业时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城乡规划学(0833)

本专业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国内唯一一家授予该学科学位的科研院所,于198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011年该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动态,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字化设计能力,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方面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承担研究工作的能力。

本专业设置7个招生方向。(1)区域发展与规划;(2)城市规划与设计;(3)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和遗产保护规划;(4)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5)区域与城市交通规划;(6)遥感与数字化技术应用;(7)城市更新。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以上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7人。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复试前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本专业的招生方向(1)(2)(3)(7)可接收城乡规划、建筑学或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报考;(4)可接受城乡规划、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报考;(5)可接收城乡规划、交通工程专业的考生报考;(6)可接收城乡规划、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报考。

2.本专业考试需要考生自备画板、笔类(马克笔)、裁纸刀、A1尺寸的硫酸纸或绘图纸等。

3.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组织要求,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要在北京参加考试,我院在京报考点为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代码:1116),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16报考点。

4.按照关于招生“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和“质量第一”的精神,本专业可以招收调剂生,接收数量根据当年第一志愿生源质量和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5.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

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组织要求,我院在京报考点为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代码:1116),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16报考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下午 英语(一)

12月21日上午 城乡规划基础(3小时)

12月21日下午 城乡规划设计(3小时)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院按照考生报考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二)体检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学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5年。

九、学费和资助政策

(一)学费和住宿费。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不收取学费,不收取住宿费,单位食堂提供工作日用餐。

(二)奖助政策。学制内研究生享有我院提供的助学金、学业奖励等资助。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在北京参加课程学习和进行科研实践工作。我院为硕士研究生集中提供宿舍,不收取床位管理费用。

十一、毕业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研究生顺利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可授予工学硕士学位。本学科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主要就业去向领域为行业设计单位、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

十二、违规处理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何老师

咨询电话:58322095(工作日9:00-17:30)

咨询邮箱:zhaosheng@caupd.com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